残联简介
乐清市残疾人联合会(以下简称市残联)是全市残疾人代表组织和主管残疾人工作的事业团体,业务上接受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口指导。
主要职责:
(1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规章草案;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、计划。
(2)听取残疾人意见,反映残疾人需求,维护残疾人权益,为残疾人服务。
(3)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劳动就业、培训、文化、体育、用品供应、福利、残疾预防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,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,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。
(4)团结、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,履行应尽的义务,发扬乐观进取精神,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,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。
(5)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动员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。
(6)承担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(7)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。
(8)承担市委、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领导班子:
内设机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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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处室名称 | 教育就业部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办公地点 | 乐成镇体育场路(乐清市外国语学校东面) | 联系电话 | 61576776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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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责: 协同教育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,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和教育,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、动员社会力量等多种形式,资助贫困残疾学生;负责盲文、手语和推广以及盲人按摩与盲人辅导工作;负责制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计划,负责保障金征收协调、核准、催收催缴等工作;负责残疾人种养殖基地建设,负责残疾人服务社的资金管理、扶贫小额贷款、贴息贷款的审核工作;负责残疾人安居工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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